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等五部门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[2021]310号)文件要求及学院《关于评定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通知》的评选规定,经各班自主申报,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确定、提交拟推荐学生名单,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报系党总支同意,现将2022年建筑工程系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5天(11月3日—11月9日)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系党总支反馈,监督电话:0731-58662823。
建筑工程系党总支
2022年11月3日
(撰稿人:匡瑶丨一审:谢银花丨二审:金楚力丨三审:唐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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