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(中办发〔2014〕33号)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,经院党校培训考核、党支部讨论、师生评议、综合量化考核、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,拟确定接收建工2304班张嘉执等12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,现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如下:
建工2304班 张嘉执 建工2320班 何佳皓
建工2306班 张涵清 建工2318班 刘 湘
建工2302班 覃洁炼 建工2318班 王大翔
材工2304班 廖时禹 建工2319班 洪莉莉
建工2320班 李心怡 建工2307班 于海滨
建工2303班 熊京翔 装饰2304班 雍 容
公示期:2025年11月21日-11月27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党总支反映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地点:土木楼516办公室
建筑工程系党总支
2025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