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(中办发〔2014〕33号)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,建筑工程系学生第一党支部支部委员会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后,经过充分研究讨论,拟确定接收土木2371班曾弘毅、土木2371班洪学炜两名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人选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5年11月24日-11月30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系党总支反映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地点:土木楼516办公室
中国共产党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党总支委员会
2025年1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