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查:李江海(男,装饰2301班学生,学号202301200138)于2025年12月2日至今未参加教育教学活动。该同学无视学院校纪校规,未履行请假手续且长期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[第41]号令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“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”规定,根据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《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九条第四款,规定“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,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”,给予李江海退学处理。如对处理有异议,以上同学在此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(申诉地点: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[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]5教516办公室,建筑工程系部党总支联系电话:0731-58662823)。申诉期满,视为放弃申诉权利。
特此公告!
建筑工程系党总支
2025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