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《关于印发〈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湘教发[2019]30号)和省学生资助中心《关于落实〈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年度报告制度〉的通知》(湘学助〔2020〕1号)文件要求,2019年度我系暂未资助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名,其资助款在2020年春季学期全部补发到位,并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,为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无遗漏,现将名单公式如下:
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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