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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

关于给予彭犇同学退学处理的通告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/07/10 点击量:

经查:彭犇(男,装饰2401班学生,学号202401200122)2025年5月5日至今未参加教育教学活动。该同学无视学院校纪校规,未履行请假手续且长期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。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[第41]号令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“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”规定,根据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《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九条第四款,规定“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,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”,给予彭犇退学处理。

如对处理有异议,以上同学在此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(申诉地点: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[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]5教516办公室,建筑工程系部党总支联系电话:0731-58662823。)。申诉期满,视为放弃申诉权力。

特此公告!

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党总支部

2025年7月1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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