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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来源:  发布日期:2021/04/09 点击量:

学院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,提高综合素质,适应社会发展要求,决定开展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1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政治思想过硬。

2.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。

3.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。热爱集体,关心同学,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;

4.《大学生素质实践课程》素质分达500分以上;

5.在校期间曾获得“鲁班三好学生”、“鲁班优秀学子”、“优秀团员”等院级(含院级)以上的荣誉称号。

二、推荐名额:请各班按照班级人数10%的推荐比例进行择优推荐,本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原则上与湖南省优秀毕业生、湘潭市优秀毕业生不重复评选。在学院疫情防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可优先推荐。

三、班级推荐办法: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,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,确认名单后在班级进行公示。

四、奖励办法: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,由学院授予“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
五、材料要求:请各班于2021年4月15日前,统一将优秀毕业生的纸质材料(附件1、附件2)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土木楼513谢银花老师处,并将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98603797@qq.com。

建筑工程系党总支

2021年4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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