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和《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湘建职院院发〔2017〕39号)相关规定,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21日期间,经学生自主申报,我系学工办审定上报,报建筑工程系党政联席会审核,拟同意向学院报送27名学生的转专业申请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3天(12月26日——28日)如对该27名学生转专业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三天内向系党总支反馈,反馈电话:0731-58662822;地址: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五教524办公室。

建筑工程系党总支
2024年12月26日